當一個人做到這種程度,他自己的人格也被自己搞到差不多等於0了。

當一段感情結束後落得這步田地,會讓我覺得過去那段日子到底算什麼。很不值得。

(攤手攤很大)

記得這段感情開始之後一年多,我開始介入較深的時候,就說過,這兩個人的思想根本不同也不合。偶後的諸多事實也證實了我的想法,只是我仍無力改變任何事實。即使說的再多,建議給的再多,自己煩惱的再多,都無助於改善任何情況。畢竟,只有當事人願意,才能改變且改善。

為什麼我曾經語重心長的對當事人說,感情是兩個人的事,就是因為我只看到她的一頭熱,看到她深深的被制約。而在那段日子,又極力的勸她說,分手是單方的事。雖然我知道,她離不開的。除非對方有意願切斷關係。只是,在我已預見了所有未來之後,我還是忍不住多勸她幾聲。可,當局者迷。我也深深的知道這改變不了的事實。我所能做的,只有默默的聽她抱怨及訴苦而已。但我沒料到對方態度竟轉變的如此之快,斬斷彼此關係後,還不斷用如此糟的方式處理兩個人的事。

現在事情發展成這樣,令我有點訝異。我根本沒想到這個人的怨恨竟如此之深,以致以當眾攻擊及毀謗對方人格的手法,打擊對方加深對方罪惡感,以滿足自己的快感。或許吧,他被這件事傷的很深。可是,這也不過是分手的「導火線」罷了。過去帶給對方的痛苦,應該遠遠大於這件事。不過,這個人應該從頭到尾沒察覺,或者說不願意察覺,不願意承認。

用謾罵及詆毀對方人格的這種方式傷害對方,只會讓我徹底看不起這個人。雖然對他而言我的觀點一點也不痛不癢,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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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親密的人,即使分手後也能當朋友,是我的理想跟希望。不過,身邊的例子幾乎要攘我認為,這是不可能的事,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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